私隐条款
一、个人资料私隐政策
领峰贵金属有限公司(简称“领峰贵金属”或“本公司”)的个人资料私隐政策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制定以保护客户权益。领峰贵金属使用客户数据以提供最佳服务,亦会高度关注对于客户数据使用之安排,为此,领峰贵金属会确保其雇员遵守法例规定的保安和保密严谨标准。
因应领峰贵金属或其他人士需要个别的或共同地向客户提供服务、申请开立账户、提供或持续提供投资建议或其他服务等,客户需要填备申请表格或相关文档从而提供其个人资料完成上述服务,客户有责任完成该等表格或相关文文件。
领峰贵金属需要客户提供的数据报括但不限于:
1)有关领峰贵金属的帐户申请表格以及其它表格上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例如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文件或护照号码、职业、资产以及收入数据等;
2)有关核实客户身份的资料,例如政府文档、护照或驾驶执照;
3)有关交易资料;
4)有关客户调查报告公司的资料。
若领峰贵金属持有客户个人资料,客户同意领峰贵金属(在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前提下)可能将此等个人资料用于下列用途:
1)领峰贵金属收集的各项个人资料,只供领峰贵金属进行业务运作及其他有关活动之用;
2)领峰贵金属可能将客户的个人资料转交本公司集团其他成员或代理机构,做其他业务上之推广,但会依法进行;
3)领峰贵金属致力确保其网站是安全及符合业界标准,并且使用其他资料保障工具,例如:防火墙、认证系统(密码和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等来预防未获授权的系统进入网站和存取资料;
4)领峰贵金属可能会在客户的电脑设定及存取领峰Cookies,以协助领峰贵金属分析并了解有关之市场推广策略的效果。领峰贵金属及其雇员可能会于领峰贵金属的产品和服务使用Cookies来追踪客户在领峰贵金属网站的浏览,收集得来和共用的资料是不具姓名及无法被个别辨识的;
5)领峰贵金属会将客户个人资料保密储存,保护客户的个人资料以防止被盗用,本公司雇员亦会尊重客户的私隐,绝不会向未获授权人士透露任何资料;
6)客户同意本公司按照网路支付系统政策之安排,当客户通过支付渠道进行存取款时,向有关机构披露客户个人资料作为核实身份的证明;
7)客户同意领峰贵金属会根据法律或监管机构之规定,向监管当局及其他政府机构披露客户所有资料(及其他资料);
8)客户可不时查阅及更改由领峰贵金属所保存的有关其个人资料;
9)客户同意领峰贵金属向客户提供服务时,领峰贵金属可以授权一些并非隶属领峰贵金属的公司使用客户个人资料,包括以合约形式协助领峰贵金属的公司,协助准备和邮寄月结单,执行必要的维护和开发等工作。领峰贵金属要求这些公司对相关的个人资料进行保密。
本公司将尽一切所能确保其收集所得的客户个人资料被妥善地保存在储存系统,并只有获授权的雇员或代表本公司提供服务的公司可查阅有关资料,但鉴于互联网之公开及全球性质,本公司可能无法保护及保密客户个人资料不受第三者的蓄意干扰。凡经由本公司网页浏览他人运作的网页,客户的个人资料均不属本公司的个人资料私隐条款保障范围内。
二、在直接促销中使用数据
本公司/集团拟把客户资料用于直接促销,就此,请注意:
数据接收者可将数据提供给下列人士:
a)领峰贵金属包括其任何办事处、分行、职员或董事;
b)如对合约作出任何转让、转移或约务替更、任何参与或附属参与或其他类似安排,或因责任授权,经理或信托人之离任,而需将有关资料提供给承让人、承转人、替代人、参与人、附属参与人、被授权人或继承人;
c)领峰贵金属在收集资料时需转交资料或因向任何其他人士提出申请或要求任何服务而需交予资料时,可提供予该等人士,而该等人士可不受条例约束及不被限制使用资料;
(i)本公司/集团可能把客户资料,包括不限于客户姓名、联络方式、产品及服务组合数据、交易模式及行为、财务背景及人口统计资料用于直接促销;
(ii)可用作促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的服务、产品及促销目标;
1)金融、理财、投资及相关服务及产品;
2)奖赏、优惠计划及相关服务及产品;
3)本公司/集团的任何成员与品牌合作伙伴提供之服务及产品(该等品牌合作伙伴名称会于有关服务及产品的申请表格上列明,视情况而定);及
4)为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款及捐赠;
(iii)上述服务、产品及促销目标可能由本公司/集团及/或下列各方提供或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本集团的任何成员、合作伙伴及联营公司;
2)第三方金融机构、投资服务供货商、奖赏及优惠计划供货商,及合作品牌供货商;及
3)慈善或非牟利机构;
如客户不希望本公司/集团如上述使用其数据或提供数据予其他人士作直销促销用途,客户可书面通知本公司/集团行使其选择权拒绝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