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黄金
纸黄金交易规定
以下为领峰贵金属提供的“纸黄金交易规定”相关知识介绍。
由于纸黄金交易时买卖双方成交后清算交收的标的物是一张黄金所有权的凭证而不是黄金实物,因此纸黄金可以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一级市场内交易,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一般视纸黄金的发行机构而确定其在何类市场上交易。即纸黄金交易如果是由商业银行出具发行,就在商业银行的柜面上买卖交易,并由出具黄金凭证的银行办理过户交收手续;如果是由交易所出具发行,则应在交易所场内交易并在交易所清算部办理过户交收手续。
在纸黄金交易方式中,黄金投机者每次通过银行进行黄金买卖交易时,在指定的资金账户上作转账收付款项,同时在所开设的黄金存折上作转账存取黄金记录,无需作黄金实物的提取和交收。纸黄金交易方式简化了成交以后的清算交割手续,节省了交易费用,降低了交易成本。
为了简化交易手续,便于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各个营业网点推广,因此银行规定纸黄金投资业务不直接收取现金也不作黄金实物的提取交割,为此,客户黄金账户上的黄金只能作买人卖出交易,不能作黄金实物的提取或存放。
以上内容由领峰贵金属提供,只供参考用途,并不构成任何现货黄金操作建议或者现货白银操作建议。